艾叶小说网为大家提供魏书全集最新章节 |
![]() |
|
艾叶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魏书 作者:魏收 | 书号:10194 时间:2017/3/26 字数:14691 |
上一章 卷十三 下一章 ( → ) | |
礼四之四 世宗永平四年冬十二月,员外将军、兼尚书都令史陈终德有祖⺟之丧, ![]() ![]() 景邕等又议云:“《丧服》虽以士为主,而必下包庶人。何以论之?自大夫以 上,每条标列,逮于庶人,含而不述,比同士制,起后疑也。唯有庶人为国君,此 则明义服之轻重,不涉于孙祖。且受国于曾祖,废疾之祖⽗,亦无重可传,而犹三 年,不必由世重也。夫霜感露濡,异识咸感,承重主嗣,宁甄寝庙,嫡孙之制,固 不同殊。又古自卿以下,皆不殊承袭,末代僭妄,不可以语通典。是以《舂秋》讥 于世卿,《王制》称大夫不世,此明训也。《丧服》,《经》虽无嫡孙为祖三年正 文,而有祖为嫡孙者,岂祖以嫡服己,己与庶孙同为祖服期,于义可乎?服祖三年, 此则近世未尝变也。准古士官不过二百石已上,终德即古之庙士也。假令终德未班 朝次,苟曰志仁,必也斯遂。况乃官历士流,当训章之运,而以庶叔之嫌,替其嫡 重之位,未是成人之善也。”芳又议:“国子所云,《丧服》虽以士为主,而必下 包庶人。本亦不谓一篇之內全不下同庶人,正言嫡孙传重,专士以上。此《经》、 《传》之正文,不及庶人明矣。戴德《丧服变除》云:‘⽗为长子斩,自天子达于 士。’此皆士以上乃有嫡子之明据也。且承重者,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庙主了不 云寝,又其证也。所引大夫不世者,此《公羊》、《⾕梁》近儒小道之书,至如 《左氏》、《诗》、《易》、《论语》皆有典证,或是未寤。许叔重《五经异义》 云,今《舂秋公羊》、《⾕梁》说卿大夫世位,则权并一姓,谓周尹氏、齐崔氏也。 而古《舂秋左氏》说卿大夫皆得世禄。《传》曰‘官族’,《易》曰‘食旧德’, 旧德,谓食⽗故禄也。《尚书》曰:‘世选尔劳,予不绝尔善。’《诗》云:‘惟 周之士,不显奕世。’《论语》曰:‘兴灭国,继绝世。’国谓诸侯,世谓卿大夫 也。斯皆正经及《论语》士以上世位之明证也,士皆世禄也。八品者一命,斯乃信 然。但观此据,可谓睹其纲,未照其目也。案晋《官品令》所制九品,皆正无从, 故以第八品准古下士。今皇朝《官令》皆有正从,若以其员外之资,为第十六品也, 岂得为正八品之士哉?推考古今,谨如前议。” 景邕等又议:“《丧服》正文,大夫以上,每事显列,唯有庶人,含而不言。 此通下之义,了然无惑。且官族者,谓世为其功;食旧德者,谓德侯者世位;兴灭 国,继绝世,主谓诸侯卿大夫无罪诛绝者耳。且金貂七毦,杨氏四公,虽以位相承, 岂得言世禄乎?晋太康中,令史殷遂以⽗祥不及所继,求还为祖⺟三年。时政以礼 无代⽗追服之文,亦无不许三年之制,此即晋世之成规也。”尚书邢峦奏依芳议。 诏曰:“嫡孙为祖⺟,礼令有据,士人通行,何劳方致疑请也。可如国子所议。” 延昌二年舂,偏将军乙龙虎丧⽗,给假二十七月,而虎并数闰月,诣府求上。 领军元珍上言:“案《违制律》,居三年之丧而冒哀求仕,五岁刑。龙虎未尽二十 七月而请宿卫,依律结刑五岁。”三公郞中崔鸿驳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大祥。 诸儒或言祥月下旬而禫,或言二十七月,各有其义,未知何者会圣人之旨。龙虎居 丧已二十六月,若依王、杜之义,便是过禫即吉之月。如其依郑玄二十七月,禫中 复可以从御职事。《礼》云:‘祥之⽇鼓素琴。’然则大祥之后,丧事终矣。既可 以从御职事,求上何为不可?若如府判,禫中鼓琴,复有罪乎?求之经律,理实未 允。”下更详辨。 珍又上言:“案《士虞礼》,三年之丧,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礻覃。 郑玄云‘中犹间也’,‘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又《礼》言:‘祥之⽇鼓素琴。’ 郑云:‘鼓琴者,存乐也。’孔子祥后五⽇,弹琴而不成,十⽇而成笙歌。郑注与 《郑志》及逾月可以歌,皆⾝自逾月可为。此谓存乐也,非所谓乐。乐者,使工为 之。晋博士许猛《解三验》曰:案《黍离》、《麦秀》之歌,《小雅》曰“君子作 歌,惟以告哀”《魏诗》曰“心之忧矣,我歌且谣”若斯之类,岂可谓之金石 之乐哉?是以徒歌谓之谣,徒吹谓之和。《记》曰:‘比音而乐之,及⼲戚羽⽑谓 之乐。’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者,此乃所谓乐也。至于素琴以示终、笙 歌以省哀者,则非乐矣。《间传》云:大祥除衰,杖而素缟⿇⾐,大祥之服也。 《杂记》注云:‘玄⾐⻩裳,则是禫祭,⻩者,未大吉也。’《檀弓》云:‘祥而 缟,是月禫,徙月乐。’《郑志》:赵商问,郑玄答云:祥谓大祥,二十五月。是 月禫,谓二十七月,非谓上祥之月也。徙月而乐。许猛《释六征》曰:乐者,自谓 八音克谐之乐也。谓在二十八月,工奏金石之乐耳。而驳云:‘大祥之后,丧事终 矣。’脫如此驳,禫复焉施?又驳云:‘禫中鼓琴,复有罪乎?’然禫则⻩裳,未 大吉也,鼓琴存乐,在礼所许。若使工奏八音,融然成韵,既未徙月,不罪伊何! 又驳云:‘禫中既得从御职事,求上何为不可?’检龙虎居丧二十六月,始是素缟 ⿇⾐,大祥之中,何谓禫乎?三年没闰,理无可疑。⿇⾐在体,冒仕求荣,实为大 尤,罪其焉舍!又省依王、杜禫祥同月,全乖郑义。丧凶尚远,而 ![]() ![]() 鸿又驳曰:“案三年之丧,没闰之义,懦生学士,犹或病诸。龙虎生自戎马之 乡,不蒙稽古之训,数月成年,便惧违缓。原其本非贪荣求位,而 ![]() ![]() ![]() ![]() 三年七月,司空、清河王怿第七叔⺟北海王妃刘氏薨,司徒、平原郡开国公⾼ 肇兄子太子洗马员外亡,并上言,未知出⼊犹作鼓吹不,请下礼官议决。太学博士 封祖胄议:“《丧大记》云:期九月之丧,既葬饮酒食⾁,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 之丧,比葬,饮酒食⾁,不与人乐之;世叔⺟、故主、宗子,直云饮酒食⾁,不言 不与人乐之。郑玄云:‘义服恩轻。’以此推之,明义服葬容有乐理。又《礼》: ‘大功言而不议,小功议而不及乐。’言论之间,尚自不及,其于声作,明不得也。 虽复功德,乐在宜止。”四门博士蒋雅哲议:“凡三司之尊,开国之重,其于王服, 皆有厌绝。若尊同体敌,虽疏尚宜彻乐。如或不同,子姓之丧非嫡者,既殡之后, 义不阙乐。”国子助教韩神固议:阙 “夫羽旄可以展耳目之适,丝竹可以肆游 宴之娱,故于乐贵县,有哀则废。至若德俭如礼,升降有数,文物昭旂旗之明,锡 鸾为行动之响,列明贵 ![]() 兼仪曹郞中房景先驳曰:“案祖胄议以功德有丧,鼓吹不作;雅哲议齐衷卒哭, 箫管必陈,准之轻重,理用未安。圣人推情以制服,据服以副心,何容拜虞生之奠 于神宮,袭衰⿇而奏乐。大燧一移,衰情顿尽,反心以求,岂制礼之意也。就如所 言,义服恩轻,既虞而乐,正服一期,何以为断?或义服尊,正服卑,如此之比, 复何品节?雅哲所议,公子之丧非嫡者,既殡之后,义不阙乐。案古虽有尊降,不 见作乐之文,未详此据,竟在何典?然君之于臣,本无服体,但恩诚相感,致存隐 恻。是以仲遂卒垂,笙龠不⼊;智悼在殡,杜蒉明言。岂大伦之痛,既殡而乐乎? 又神固等所议,以为笳鼓不在乐限,鸣铙以警众,声笳而清路者,所以辨等列,明 贵 ![]() ![]() 祔之后?寻究二三,未有依据。国子职兼文学,令问所归,宜明据典谟, 曲尽斟酌,率由必衷,以辨深惑。何容总议并申,无所析剖,更详得失,据典正议。” 秘书监、国子祭酒孙惠蔚,太学博士封祖胄等重议:“司空体服衰⿇,心怀惨 切,其于声乐,本无作理,但以鼓吹公仪,致有疑论耳。案鼓吹之制,盖古之军声, 献捷之乐,不常用也。有重位茂勋,乃得备作。方之金石,准之管弦,其为音奏, 虽曰小殊,然其大体,与乐无异。是以《礼》云:‘鼓无当于五声,五声不得不和。’ 窃惟今者,加台司之仪,盖 ![]() ![]() 清河王怿所生⺟罗太妃薨,表求申齐衰三年。诏礼官博议。侍中、中书监、太 子少傅崔光议:“《丧服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为⺟。《传》曰:‘先君余尊之 所厌,不得过大功。’《记》:‘公子为其⺟练冠⿇⾐源缘,既葬除之。’《传》 曰:‘何以不在五服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此皆谓公侯枝子,藉⽗ 兄以为称,其⺟本妾,犹击之于君,不得以子贵为夫人者也。至如应、韩启宇,厥 ⺟固自申內主之尊;凡、蒋别封,其亲亦容尽君妣之重,若然,便所谓周公制礼而 子侄共尊。汉世诸王之国,称太后,宮室百官,周制京邑,自当一傍天子之式,而 不用公庶之轨。魏氏已来,虽群臣称微,然尝得出临民土,恐亦未必舍近行远,服 功衰与练⿇也。罗太妃居王⺟之尊二十许载,两裔籓后,并建大邦,子孙盈第,臣 吏満国,堂堂列辟,礼乐备陈,吉庆凶哀宜称情典。则不应傍之公第,仍拘先厌。 愚谓可远准《舂秋》子贵之文,上祔周汉侯王之体,成⺟后之尊,蠲帝妾之 ![]() 时又疑清河国官从服之制,太学博士李景林等二十一人议:“按《礼》文,君 为⺟三年,臣从服期。今司空自为先帝所厌,不得申其罔极。依《礼》大功,据丧 服厌降之例,并无从厌之文。今太妃既舍六宮之黎,加太妃之号,为封君之⺟,尊 崇一国。臣下固宜服期,不得以王服厌屈,而更有降。礼有从轻而重,义包于此。” 太学博士封伟伯等十人议:“案臣从君服,降君一等。君为⺟三年,臣则期。今司 空以仰厌先帝,俯就大功,臣之从服,不容有过。但礼文残缺,制无正条,窃附情 理,谓宜小功。庶君臣之服,不失其序,升降之差,颇会礼意。”清河国郞中令韩 子熙议: 谨案《丧服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为其⺟ ![]() ![]() ![]() ![]() 且从服之体,自有伦贯,虽秩微阍寺,位卑室老,未有君服细绖,裁逾三时, 臣著疏衰,独涉两岁。案《礼》,天子诸侯之大臣,唯服君之⽗⺟、 ![]() ![]() ![]() ![]() ![]() ![]() ![]() ![]() ![]() ![]() ![]() 又案,臣服君 ![]() ![]() ![]() ![]() ![]() ![]() ![]() ![]() ![]() ![]() 尚书李平奏,以谓:“《礼》,臣为君 ![]() ![]() ![]() ![]() 四年舂正月丁已夜,世宗崩于式乾殿。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崔光,侍中、 领军将军于忠与詹事王显,中庶子侯刚奉 ![]() ![]() ![]() ![]() 熙平二年十一月乙丑,太尉、清河王怿表曰:“臣闻百王所尚,莫尚于礼,于 礼之重,丧纪斯极。世代沿⾰,损益不同,遗风余烈,景行终在。至如前贤往哲, 商榷有异。或并证经文,而论情别绪;或各言所见,而讨事共端。虽宪章祖述,人 自名家,而论议纷纶,理归群正。莫不随时所宗,各为一代之典,自上达下,罔不 遵用。是使叔孙之仪,专擅于汉朝;王肃之礼,独行于晋世。所谓共同轨文,四海 画一者也。至乃折旋俯仰之仪,哭泣升降之节,去来阃巷之容,出⼊闺门之度,尚 须畴谘礼官,博访儒士,载之翰纸,著在通法。辩答乖殊,证据不明,即诋诃疵谬, 纠劾成罪。此乃简牒成文,可具阅而知者也。未闻有皇王垂范,国无一定之章;英 贤赞治,家制异同之式。而 ![]() 神⻳元年九月,尼⾼皇太后崩于瑶光寺。肃宗诏曰:“崇宪皇太后,德协坤仪, 征符月晷,方融壶化,奄至崩殂。朕幼集荼蓼,夙凭德训,及翕虣定难,是赖谟谋。 夫礼沿情制,义循事立,可特为齐衰三月,以申追仰之心。”有司奏:“案旧事, 皇太后崩仪,自复魄敛葬,百官哭临,其礼甚多。今尼太后既存委俗尊,凭居道法。 凶事简速,不依配极之典;庭局狭隘,非容百官之位。但昔经奉接,义成君臣,终 始情礼,理无废绝。辄准故式,立仪如别。內外群官,权改常服,单⾐琊巾,奉送 至墓,列位哭拜,事讫而除。止在京师,更不宣下。”诏可。 十一月,侍中、国子祭酒、仪同三司崔光上言:“被台祠部曹符,文昭皇太后 改葬,议至尊、皇太后、群臣服制轻重。四门博士刘季明议云:‘案《丧服》, 《记》虽云“改葬缌”文无指据,至于注解,乖异不同。马融、王肃云本有三年 之服者,郑及三重。然而后来诸儒,符融者多,与玄者少。今请依马、王诸儒之议, 至尊宜服缌。案《记》:“外宗为君夫人,犹內宗。”郑注云:“为君服斩,夫人 齐衰,不敢以亲服至尊也。”今皇太后虽上奉宗庙,下临朝臣,至于为姑,不得过 期,计应无服。其清河、汝南二王⺟服三年,亦宜有缌,自余王公百官,为君之⺟ ![]() ![]() 二年正月二⽇元会,⾼ ![]() ![]() 孝静武定五年正月,齐献武王薨,时秘凶问。六⽇,孝静皇帝举哀于太极东堂, 服齐衰三月。及将窆,中练。齐文襄王请自发丧之月,帝使侍中陆子彰举诏,三往 敦喻,王固执,诏不许。乃从薨月。 太祖天赐三年十月,占授著作郞王宜弟造兵法。 ⾼宗和平三年十二月,因岁除大傩之礼,遂耀兵示武。更为制,令步兵陈于南, 骑士陈于北,各击钟鼓,以为节度。其步兵所⾐,青⾚⻩黑别为队部。盾槊矛戟相 次周回转易,以相赴就。有飞龙腾蛇之变,为函箱鱼鳞四门之陈,凡十余法。跽起 前却,莫不应节。陈毕,南北二军皆鸣鼓角,众尽大噪。各令骑将六人去来挑战, 步兵更进退以相拒击,南败北捷,以为盛观。自后踵以为常。 ⾼祖太和十九年五月甲午,冠皇太子恂于庙。丙申,⾼祖临光极堂,太子⼊见, 帝亲诏之。事在《恂传》。六月,⾼祖临光极堂,引见群官。诏“比冠子恂,礼有 所阙,当思往失,更顺将来。礼古今殊制,三代异章。近冠恂之礼有三失,一,朕 与诸儒同误,二,诸儒违朕,故令有三误。今中原兆建,百礼惟新,而有此三失, 殊以愧叹。《舂秋》,襄公将至卫,以同姓之国,问其季几,而行冠礼。古者皆灌 地降神,或有作乐以 ![]() 正光元年秋,肃宗加元服,时年十一。既冠,拜太庙,大赦改元。官有其注。 舆服之制,秦汉已降,损益可知矣。魏氏居百王之末,接分崩之后,典礼之用, 故有阙焉。太祖世所制车辇,虽参采古式,多违旧章。今案而书之,以存一代之迹。 乘舆辇辂:龙辀十六,四衡,毂朱班,绣轮,有雕虬、文虎、盘螭之饰。龙首 衔扼,鸾爵立衡,圆盖华虫,金 ![]() 乾象辇:羽葆,圆盖华虫,金 ![]() 大楼辇:辀十二,加以⽟饰,衡轮雕彩,与辇辂同,驾牛二十。 小楼辇:辀八,衡轮⾊数与大楼辇同,驾牛十二。天子、太皇太后、皇太后郊 庙,亦乘之。 象辇:左右凤凰,⽩马,仙人前却飞行,驾二象。羽葆旒苏,龙旗旌旍麾,其 饰与乾象同。太皇太后、皇太后助祭郊庙之副乘也。 马辇、重级,其饰皆如之。缋漆直辀六,左右騑驾。天子籍田、小祀时,则乘 之。 卧辇:其饰皆如之。丹漆,驾六马。 游观辇:其饰亦如之。驾马十五匹,皆⽩马朱髦尾。天子法驾行幸、巡狩、小 祀时,则乘之。 七宝旃檀刻镂辇:金薄隐起。 马辇:天子三驾所乘,或为副乘。 缁漆蜀马车:金薄华虫隐起。 轺轩:驾驷,金银隐起。出挽解合。 步挽:天子小驾游宴所乘,亦为副乘。 金 ![]() ![]() 太祖初,皇太子、皇子皆鸾辂立乘,画辀龙首,朱轮绣毂,彩盖朱裹,龙旌九 游,画云楱。皇子封则赐之,皆驾驷。 又有轺车:缁漆,紫宪朱裹,驾一马,为副乘。 安公车:缁漆,紫盖朱裹,画辀,朱雀、青龙、⽩虎,龙旗八游,驾三马。轺 车与王同。 候车:与公同。七游,紫盖青里,驾二马。副车亦如之。 子车:缁漆,草蠡文,六游,皁盖青裹,驾一马。副车亦如之。 阙 及公、侯、子陪列郊天,则乘之。宗庙小祀,乘轺轩而已。至⾼祖太和 中,诏仪曹令李韶监造车辂,一遵古式焉。 太祖天兴二年,命礼官捃采古事,制三驾卤簿。。一曰大架,设五辂,建太常, 属车八十一乘。平城令、代尹、司隶校尉、丞相奉引,太尉陪乘,太仆御从。轻车 介士,千乘万骑,鱼丽雁行。前驾,⽪轩、阘戟、芝盖、云罕、指南;后殿,豹尾。 鸣葭唱,上下作鼓吹。军戎、大祠则设之。二曰法驾,属车三十六乘。平城令、代 尹、太尉奉引,侍中陪乘,奉车都尉御。巡狩、小祠则设之。三曰小驾,属车十二 乘。平城令、太仆奉引,常侍陪乘,奉车郞御。游宴离宮则设之。二至郊天地,四 节祠五帝,或公卿行事,唯四月郊天,帝常亲行,乐加钟悬,以为 ![]() 天赐二年初,改大驾鱼丽雁行,更为方陈卤簿。列步骑,內外为四重,列标建 旌,通门四达,五⾊车旗各处其方。诸王导从在钾骑內,公在幢內,侯在步槊內, 子在刀盾內,五品朝臣使列乘舆前两厢,官卑者先引。王公侯子车旒麾盖、信幡及 散官构服,一皆纯黑。 肃宗熙平元年六月,中侍中刘腾等奏:“中宮仆刺列车舆朽败。自昔旧都,礼 物颇异,迁京已来,未复更造。请集礼官,以裁其制。”灵太后令曰:“付尚书量 议。”太常卿穆绍,少卿元端,博士郑六、刘台龙等议:“案《周礼》王后之五辂: 重翟锡面朱总,厌翟勒面缋总,安车雕面鹥总,皆有容盖;翟车贝面组总,有握; 辇车,组輓,有翣,羽盖。重翟,后从王祭祀所乘,厌翟,后从王宾飨诸侯所乘; 安车,后朝见于王所乘;翟车,后出桑则乘;辇车,后宮中所乘。谨以《周礼》圣 制,不刊之典,其礼文尤备。孔子云‘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以其法不可 逾。以此言之,后王舆服典章,多放周式。虽文质时变,辂名宜存,雕饰虽异,理 无全舍。当今圣后临朝,亲览庶政,舆驾之式,宜备典礼。臣等学缺通经,叨参议 末,辄率短见,宜准《周礼》备造五辂,雕饰之制,随时增减。” 太学博士王延业议:“案《周礼》,王后有五辂,重翟以从王祠,厌翟以从王 飨宾客,安车以朝见于王,翟车以亲桑,辇车宮中所乘。又《汉舆服志》云:秦并 天下,阅三代之礼,或曰殷瑞山车,金 ![]() ![]() ![]() ![]() ![]() ![]() ![]() ![]() ![]() ![]() 司空领尚书令任城王澄、尚书左仆 ![]() ![]() ![]() 太祖天兴元年冬,诏仪曹郞董谧撰朝觐、飨宴、郊庙、社稷之仪。六年,又昭 有司制冠服,随品秩各有差,时事未暇,多失古礼。世祖经营四方,未能留意,仍 世以武力为事,取于便习而已。至⾼祖太和中,始考旧典,以制冠服,百僚六宮, 各有差次。早世升遐,犹未周洽。肃宗时,又诏侍中崔光、安丰王延明及在朝名学 更议之,条章耝备焉。 熙平元年九月,侍中、仪同三司崔光表:“奉诏定五时朝服,案京北及迁都以 来,未有斯制,辄勒礼官详据。”太学博士崔瓚议云:“《周礼》及《礼记》,三 冠六冕,承用区分,璅⽟五彩,配饰亦别,都无随气舂夏之异。唯《月令》有青旗、 ⾚⽟、黑⾐、⽩辂,随四时而变,复不列弁冕改用之玄⻩。以此而推,五时之冠, 《礼》既无文,若求诸正典,难以经证。案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及《祭祀志》云: ![]() ![]() ![]() ![]() ![]() |
上一章 魏书 下一章 ( → ) |
魏书全集免费阅读,艾叶小说网为大家提供魏书全集最新章节免费阅读,魏书情节跌宕起伏、内容扣人心弦,魏收是魏书全集免费阅读的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