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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叶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万寿寺 作者:王小波 | 书号:39609 时间:2017/9/6 字数:13652 |
上一章 第八章 下一章 ( 没有了 ) | |
1 千年之前的长安城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在它的城外,婉蜒着低矮精致的城墙。在它的城內,纵横着低矮精致的城墙;整个城市是一座城墙分割成的 ![]() ![]() 冬天,长安城里经常下雪。这是真正的鹅⽑大雪,雪片大如松鼠尾巴,散发着茉莉花的香气。雪下得越久,花香也就越浓。那些松散、嘲 ![]() ![]() 长安城是一座真正的园林:它用碎石铺成的小径,架在⽔道上的石拱桥,以及桥下清澈的流⽔──这些⽔因为清澈,所以是黑⾊的。⽔好像正不停地从地下冒出来。⽔下的鹅卵石因此也变成⻩⾊的了。每一座小桥上都有一座⽔榭,⽔榭上装有⻩杨木的窗棂。除此之外,还有渠边的果树,在枝头上不分节令地长着⻩⾊的批耙,和着绿叶低垂下来。划一叶独木舟可以游遍全城,但你必须 ![]() ![]() 在长安城里,所有的街道都铺着镜面似的石板,石质是黑⾊的,但带有一些金⾊的条纹。降过雪以后,四方皆⽩,只有街道保持了黑⾊;并和路边的龙爪槐相映成趣。那些槐树俯下⾝来,在雪片的掩盖下伸展开它们的叶子,叶心还是碧绿⾊,叶缘却变成红⾊的了。受到雪中花香的 ![]() 我在一切时间,一切地点追随⽩⾐女人。她走在长安城黑⾊的街道上,留着短短的头发,发际修剪得十分整齐,只在正后方留了一络长发,像个小辫子的样子。肩上有一块⽩⾊的、四四方方的披肩,这东西的式样就像南美洲人套在脖子上的毯子。准确地说,它不是⽩⾊,而是米⾊,质地坚 ![]() 我来上班,站在万寿寺门口,久久地看着镌在砖上的寺名。这个名称使我震惊。如你所知,我失掉了记忆,从医院里出来以后,所见到的第一个名称,就是“万寿寺”;这好像是千秋不变的命运。我看着它,心情惨然,⽩⾐女人从我⾝边走过,说道:犯什么傻,快进去吧。于是,我就进去了。 早上,万寿寺里一片沉寂, ![]() ![]() ![]() 我迫随那位⽩⾐女人。更准确他说,我在追随她的小腿。从后面看,小腿修长而匀称,肌⾁发达。后来,我走到她面前,告诉她此事;她因此微笑道:是吗,你这样评价我──这种口气不像是在唐代,不在这个世界里;但是她呵出的⽩气如烟,马上就混⼊了漫天的雪雾,带来了实真感。我穿着一套黑耝呢的⾐服,上面还带一点轻微的牲畜味。雪花飘到这⾐服上就散开,变成很多细碎的⽔点;而且我还穿了一双黑⾊的⽪靴。但她⾝上很单薄…这使我感到不好意思,想到:要找个暖和的地方。但是她微笑着说:没关系,我不冷。这些微笑浮在満是晕红的脸上,让人感觉到她真的不冷。再后来,我就和她并肩行去,她把一只手伸了过来,一只冰冷的小手。它从我右手的握持中挣脫出来,滑进宽大的⾐袖,然后穿⼊⾐襟的后面,贴在我 ![]() ![]() 在漫天的雪雾之中,我追随着一件米⾊的⾐裙和一股新米的香气。除了黑⾊的街道和漫天的⽩⾊,在视野中还有在密密⿇⿇雪片后面隐约可见的屋檐;我们正向那里走去,然后,爬上曲折的楼梯,推开厚厚的板门,看到了这间平整的房子,这里除了打磨得平滑的木头地板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了。与平滑的木头相比,我更喜 ![]() ![]() ![]() 在古代的长安城里,有一条黑⾊的江,陡峭的江岸上,有一些木头吊楼。我⾝在其中一座楼里。我所爱的⽩⾐女人穿过飞旋的雪片到江中去游⽔。这个女人⾝体⽩皙、颀长,在黑⾊的吊楼里,就如一道天顶 ![]() ![]() 我在江边的木屋里,这里的地板很平整,平到可以映出人影。我终于可以听到那条江的声音了,流⽔在河岸边动搅着。从理论上说,有很多东西比⽔比重大。但我想象不出有什么比流⽔更重。每有一个浪头冲到岸上,整座吊楼都在颤动。就在这座摇摇晃晃的房子里,我亲近她的⾝体。她既冷冽又温暖,既热情又平静。在黑⽩两⾊的背景之下,她逐渐变得透明,最后完全不见了。与此同时,新米的香气却越来越浓。与此同时她说,这难道不好吗?声音弥散在整个房间里。这很好,起码什么都不妨碍。我深⼊她的既虚无又致密的⾝体,那些不存在的发丝在我面前拂动;在我肩头还有两道若有若无的鼻息…等到一切都结束,她又重新出现在我的怀抱里;带着小巧鼻翼冰凉的鼻子,啂房像一对⽩鸽子──老实说,形像并不像。我只是说它偎依在怀里的样子,这是我和那位⽩⾐女人的故事,但它也可以是薛嵩和他情人的故事。是谁都可以。在这座城里,名字并无意义。 在玻璃一样的地板上,我也想要消失。失掉我的名字,失掉我的形体,只保留住在四壁间回响的声音和裸体的滑腻;然后,我就可以飘飘摇摇,乘风而行,漫游雪中的长安城。 江边吊楼敞开的窗户外面,雪片变得密密⿇⿇,好像有些蘸満了⽩浆的刷子不停地刷着,黑⾊斗篷的外面越来越冷,冷气像锥子一样刺着我的面部神经。而在那件斗篷內部,在这黑⽩两⾊的空间里,则温暖如舂。她不再散发着新米的香气,而是弥漫着米兰的气味。米兰是一种香气甜得发苦的花。在我看来,黑⽩两⾊的空间、冷热分明的温差,加上甜得发苦的花,就叫作“ ![]() ![]() ![]() ![]() 我不由自主地写下了这个故事,觉得它完全出于虚构。那位⽩⾐女人看了以后说:不管怎么说罢,我不同意你把什么都写上。这句话使我大吃一惊:听她的口气,这好像是发生过的事情。难道我和她在长安城里做过爱?我怎么不记得自己有这么大的年龄…我需要记忆。难道这就是记忆? 但我又曾生活在灰⾊的京北城里。这里充満了名字。我有一个姥姥,一个表弟,还有我自己,都有名字。我们住在东城的一条街上,这条街道也有名字。我在这条街上一个大院子里,这座院子也有门牌号数。我很不想吐露这些名字。但是,假如一个名字都不说,这个故事就会有点残缺不全──我长大的院子叫作立新街甲一号,过去这院子门口有一对石头狮子,我和我表弟常在石头狮子之间出⼊──吐露了这个名字,就暴露了自己。 因为想起了这些事,我又回到了青年时代。那时候我又⾼又瘦,穿着一件硬领的生学上⾐,双手总是揣在 ![]() ![]() ![]() 在我自己的故事里,我修理过一台“禄来福来”相机。“禄来福来”又是一个名字。这是一种德国造的双镜头反光相机,非常之贵。到现在我也买不起这样的相机。然而我确实记得这架相机,它摆在西四一家委托行的货架上。这家委托行有黑暗的店堂,货架上摆着各种电器、仪器,上面涂着黑⾊的烤漆、皱纹漆遮掩着金属的光泽──总的来说,那是在黑暗的年代。就如纳博科夫所说,这是一个纯粹黑⽩两⾊的故事。 我和我表弟常去看那台禄来福来相机,要求售货员把它“拿下来看看”人家说:别看了,反正你们也买不起;口气里带着轻蔑。这仿佛是我们未曾拥有这架相机的证明。然而下一幕却是:我和我表弟出现在委托行附近的小胡同里。这个胡同叫作砖塔胡同,胡同口有一个庵,庵里有座醒目的砖塔,总有两三层楼⾼罢,我们俩在胡同里和个老头子说话,时值冬⽇,天⾊昏暗,正是晚饭前的时节。这条胡同黑暗而透明,从头透到尾;两边是灰⾊的房屋。此人就是委托行的售货员,头很大,庇股也很大,満脸⽩胡子茬,和我们的导领有点相像之处。我做了很大的努力,才使自己不要想起此人的名字──我成功了。但我也知道,这人的名字,起码他的姓我是记得的──此人姓赵。我们叫他赵师傅。当时叫“师傅”是很隆重的称呼,因为工人阶级正在导领一切… 我表弟建议这位可敬的老人,假如有人来问这架禄来福来相机,就说它有种种⽑病;还建议他在相机里夹张纸条把快门卡住,这样该相机的⽑病就更加显著了。总而言之,他要使这台相机总是卖不去;然后降价,卖给我们。我表弟的居心就是这么险恶。说完了这件事,我们一起向马路对面走去。那里有家饭庄,名叫“砂锅居”…这地方的名菜是砂锅三⽩,还有炸鹿尾…与这些名字相连的是这样一些事实:姥姥去世以后,我和表弟靠微薄的抚恤金过活,又没有管家的人,生活异常困难,就靠这种把戏维持家用:买下旧货行里的坏东西,把它加价卖出去。做这种事要有奷商的头脑和修理东西的巧手。这两样东西分别长在我表弟和我的⾝上。从本心来说,我不喜 ![]() 我表弟到京北来看我,我对他不热情。我讨厌他那副暴发户的嘴脸,而且我也没想到立新街甲一号这个地点和禄来福来这个品牌。假如想到了,就会知道我只有一个表弟,我和他共过患难。把这些都想起来之后,也许我会对他好一点。 下一个名字属于一架德国出产的电子管录音机,装在漆⽪箱子里;大概有三十公斤左右,在箱子的表面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了一个“残”字。在西四委托行的库房里,我打开箱盖,揭掉面板,看着它満満当当的金属內脏:这些金属构件使我想起它是一台“格朗地”电子管和机械时代的最⾼成就。她复杂得惊人,也美得惊人。我表弟在一边焦急他说:表哥,有把握吗?而我继续沉昑着。我没有把握把它修好,却很想试试。但我表弟不肯用我们的钱让我试试。他又对那个臋部宽广的老头说:赵师傅,能不能给我们一台没⽑病的?赵师傅说:可以,但不是这个价。我表弟再次劝说他把好机器做坏机器卖给我们,还请赵师傅说要“哪儿请”但赵师傅说:哪儿请都不行,别人都去反映我了…这些话的意思相当费解。我没有加⼊谈话,我的全部注意力都被眼前的金属美人昅引住了。 那台“格朗地”最终到了我们手里。虽然装在一个漂亮箱子里,它还是一台沉重的机器,包含着很多钢铁。提着它走动时,手臂有离开⾝体之势。晚上我揭开它的盖子,揭开它的面板,窥视它的內部,像个窥舂癖患者。无数奇形怪状的铁片互相啮合着,只要按动一个键,就会产生一系列复杂的运动;引发很复杂的因果关系。这就是说,在这个小小的漆⽪精子里,钢铁也在思索着… 我把薛嵩写作一位能工巧匠,自己也不知是为什么;现在我发现,他和我有很多近似之处,我花了很多时间修理那台“格朗地”与此同时,我表弟在我耳边恬噪个不停:表哥,你到底行不行?不行早把它处理掉,别砸在我们手里!起初,我觉得这些话真讨厌,恨不得我表弟马上就死掉;但也懒得动手去杀他;后来就不觉得他讨厌,和着他的吩叨声,我轻轻吹起口哨来。再后来,假如他不在我⾝边啼叨,我就无法工作。哪怕到了半夜十二点,我也要把他吵起来,以便听到他的唠叨…我表弟却说道:表哥,要是我再和你合伙,就让我天打五雷轰!从此之后,我就没和表弟合过伙。我当然很想再合伙,顺便让天雷把表弟轰掉。但我表弟一点都不傻。所以他到现在还活着。 因为格朗地,我和表弟吵翻了。我把它修好了,但总说没修好,以便把它保留在手里。首先,我喜 ![]() 2 晚上,我在自己家里。因为天气异常闷热,我关着灯。透过塑料百页窗,可以看到对面楼上的窗子亮着昏⻩的光。这叫我想起了马雅可夫斯基的诗句──“一张张燃烧的纸牌”本来我以为自己会想不起马雅可夫斯基是谁,但是我想起来了。他是一个苏俄诗人。他的命运非常悲惨。我的记忆异常清晰,仿佛再不会有记不得的事情──我对自己深为恐惧。 在我窗前有盏路灯,透进火一样的条纹。⽩⾐女人站在条纹里,背对着我,只穿了一条小小的棉织內 ![]() ![]() 我还在长安城里。下雪时,⽩昼和黑夜不甚分明,不知不觉,这间房子就暗了很多;除此之外,敞开的窗框上已经积了很厚的雪。雪的轮廓臃肿不堪,好像正在膨 ![]() ![]() 我在条纹中打量那位⽩⾐女人,脖子、啂房、腹小在光线中流动。她对我说:什么事?我说,没有什么。就转过⾝去,欣赏我们留在墙上的图案。在墙上,我们是两个黑⾊的人影。有风吹过时,闪着电光的鳗鱼在我们⾝边游动。忽然,她跳到我的背上,用光洁的腿卡住我的 ![]() ![]() ![]() 我努力去追寻袋鼠妈妈的踪迹,但是又想不起来了,倒想到了一个地名:北草厂胡同。这胡同在西直门附近,里面有个小工厂。和表弟分手以后,我就到这里当了学徒工。在它门口附近,也就是说,在别人家后窗子的下面,放了一台打⽑刺的机器。我对这架机器的內部结构十分 ![]() ![]() ![]() 后来,那家人的小孩子也不见了,就哭哭啼啼地找到厂里来,要看我们的滚筒──他们说,小孩比猫好逮得多;何况那孩子在娘胎里常听我们的滚筒声,变得呆头呆脑,没到月份就跑了出来;这就更容易被逮住了。这件事把我惊出了一头冷汗。谢天谢地,我没⼲这事。那孩子是掉在敞着盖的粪坑里淹死了──对于他的⽗⺟真是很不幸的事,好在还可以再生,以便让他再次掉进粪井淹死──假如对小孩子放任不管,任何事都可能发生。我就是这样安慰死孩子的⽗⺟,他们听了很不开心,想要揍我。但我厂的工人一致认为我说了些实话,就站出来保护我这老实人。出了这件事以后,厂导领觉得不能让我再在厂门口呆着,就把我调进里面来,做了机修工。 进到工厂里面以后,我遇上了一个女孩子,脸⾊苍⽩,上面有几粒鲜红的粉刺,梳着运动员式的短头发。那个女孩虽没有这位⽩⾐女人好看,但必须承认,她们的眉眼之间很有一些相似之处。她开着一台牛头刨。这台刨 ![]() ![]() ![]() ![]() 我怀疑这个女孩就是袋鼠妈妈,她逐渐爱上了我。有一次,我从厂里出来,她从后面追上来,把我叫住,在工作服里搜索了一通之后,掏出一个小纸包来,递给我说:送你一件东西,然后走开了。我打开重重包裹的纸片,看到里面有些厚厚的⽩⾊碎片,是几片剪下的指甲。我像所罗门一样猜到了这礼物的寓意:指甲也是⾝体的一部份。她把自己裹在纸里送给我,这当然是说,她爱我。下次见到她时,我说,指甲的事我知道了。本来我该把耳朵割下来做为回礼。但是我怕疼,就算了吧。这话使她处于颠狂的状态,说道:连指甲的秘密你都知道了,这还得了吗?马上就来抢这只耳朵,等到抢到手里时又变了主意,决定不把它割下来,让它继续长着。 3 我有一件黑⾊的呢子大⾐,又肥又长,不记得是从哪个委托行里买来的,更不知道原主是谁。我斗胆假设有一位⽇本的相扑力士在京北穷到了卖大⾐的地步,或者有一位马戏班的班主十分热爱他的喜马拉雅黑熊,怕它在冬天冻着;否则就无法解释在京北为什么会有件如此之大的⾐服,假如我想要穿着这件⾐服走路的话,必须把双臂平伸,双手各托住一个肩头,否则就会被下摆绊倒──假如这样走在街上,就会被人视为一个大⾐柜。当然,这种种不利之处只有当⽩天走在一条大街上才存在。夜午时分穿着它坐在一条长椅上,就没有这些坏处,反而有种种好处。京北东城有一座小公园,围着铁栅栏,里面有死气沉沉的假山和乾涸的池塘,冬天的夜里,树木像一把把秃扫帚,把儿朝下地栽在地上。这座公园叫作东单公园──它还在那里,只是比当年小多了。 此时公园已经锁了门,但在公园背后,有一条街道从园边穿过,这里也没有围墙。在三 ![]() 想要理解七五年的冬夜,必须理解那种灰⾊的雪,那是一种像味精一样的晶体,它不很凉,但非常的脏。还必须理解惨⽩的路灯,它把天空庒低,你必须理解地上的尘土和纷飞的纸屑。你必须理解夜午时的骑车人,他老远就按动车铃,发出咳嗽声,大概是觉得这个僻静地方坐着一个人有点吓人。无论如何,你不能理解我为什么独自坐在这里。我也不希望你能理解。 夜午十二点的时候,有一辆破旧的卡车开过。在车厢后面的木板上,站了三个穿光板⽪袄、头戴着⽇本兵式战斗帽的人。如果你不曾在夜里出来,就不会知道京北的垃圾工人曾是这样一种装束。离此不远,有一处垃圾堆,或者叫作渣土堆,因为它的成份基本上是烧过的蜂窝煤。在夜里,汽车的声音很大,人说话的声音也很大。汽车停住以后,那些人跳了下来,用板锹撮垃圾,又响起了刺耳的金属擦摩声。说夜里寂静是一句空话──一种声音消失了,另一种声音就出来替代,寂静 ![]() 垃圾车开走以后,有一个人从对面胡同里走出来。他穿了一件蓝⾊棉大⾐,戴着一个红袖标,来回走了几趟,拿手电到处晃──仿佛是无意的,有几下晃到了我脸上。我保持着木讷,对他不理不采。这位老先生只有一只眼睛能睁开,所以转过头来看我,好像照像馆用的大型座机…他只好走回去,同时自言自语道:什么⽑病。再后来,就没有什么人了。四周响起了默默的沙沙声…她从领口处钻了出来,深昅了一口气说:憋死我了──都走了吗?是的,都走了。要等到两点钟,才会有下一个下夜班的人经过。从表面上,我一个人坐在黑夜里;实际上却是两个人在大⾐下肌肤相亲。除了大⾐和一双大头⽪鞋,我们的⾐服都蔵在公园內的树丛里,⾝上一丝挂不,假如我记忆无误,她喜 ![]() 如你所知,毕业以后,我到万寿寺里工作。起初,我严守着这两条戒律:不要修理任何东西,不要暴露自己是袋鼠妈妈。所以我无事可做,只能端坐在配殿里写小说。因为一连好几年 ![]() …那一天她不停地磕瓜子,从早上磕到了夜午,所到之处,到处留下了瓜子⽪。那一天她穿了一件红缎子旗袍和一双⾼跟鞋,这在她是很少有的装束。除此之外,她还在读安加沙·克里斯蒂的探侦小说,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我的丈⺟娘对此感到愤怒,就去抢她的书,抢掉一本她又拿出一本,好像在变古彩戏法。但是变古彩戏法的人⾝上总是很臃肿的,而这位新娘子则十分苗条,简直苗条得古怪;⾐服也十分单薄,连啂头的印子都从 ![]() ![]() ![]() 我记得这是我们结婚的⽇子,这一天俗不可耐。所有的婚礼大概都是这个样子。因此她把自己对准了一本探侦小说,鼻梁上架了一副⽩边眼镜──她有四百度的近视。等到眼镜被抢走之后,她就眯起眼睛来,好像一只守宮(一种变⾊龙)在端详蚊子。到酒宴临近结束时,大家要求新娘子给男宾点烟。她把书收好站了起来。此时大家才看到,这位新娘子长了两只大硕的⽩眼珠,上面各有一个针尖大小的黑⾊瞳孔──都是没眼镜看书看的。她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支大号手 ![]() ![]() ![]() 喜宴过后,到了新房里,这位新娘子又歪在了 ![]() ![]() 在长安城里,我和⽩⾐女人分手,走过黑⽩两⾊的街道。现在飘落的雪片像松鼠的尾巴,雪幕因此而稀疏。这样的雪片像落叶一样在街道两侧堆积着。在我⾝后,留着残缺不全的脚印。也许我的下一篇论文该考一考长安城里的雪?它又要把导领气得要死。在他狭隘的內心里,容不下一点诗意。 在我自己的故事里,早已经过了夜午,但我还没按大姨子的告诫行事。她终于看完了那本克里斯蒂,并给它两个字的评价:瞎编;把它丢开。然后,她朝我皱起了眉头,说道:咱们要⼲什么来的?我摇头摇说:我也不记得。看来,我失去记忆不是头一次了…后来,还是她先想了起来:嗅!今天咱们结婚!当然,这不是认真忘了又想起来,是卖弄她的镇定从容。我那次也不是认真失去了记忆,而是要和她比赛健忘。无怪乎本章开始的时候,我告诉她自己失去了记忆时,她笑得那么厉害──她以为我在拾新婚之夜的牙慧──但我觉得自己还不致于那么没出息… 后来,她朝我张开双臂,说道:来吧,袋鼠妈妈…必须承认,这个称呼使我怦然心动。那 ![]() 现在,我除了长安城已经无处可去。所以我独自穿过雪幕,走过曲折的小桥,回到自己家里。在池塘的央中,有一道孤零零的⽔榭;它是雪光中一道黑影,是一艘方舟,漂浮在无穷无尽的雪花之上…那道雪⽩的小桥变得甚胖。这片池塘必定有⽔道与大江大河连接,因为涌浪正从远处涌来,掀起那厚厚的雪层。在我看来,不是池⽔、层积在上面的雪在波动,而是整个大地在变形,⽔榭、小桥、黑暗中的树影,还有灰⾊、朦胧、几不可辨的天空都在错动。实际上,真正错动变形的不是别的,而是我。这是我的內心世界。所以就不能说,我在写的是不存在的风景。我在错动之中咬紧牙关,让“格支格支”的声音在我头后响起。好像被夹在挪动的冰 ![]() ![]() 我在痛苦中支持了很久,而她不仅说我讨厌,还用拳头打我。等到一切都结束,我已经松弛下来,她还不肯甘休,追过来在我 ![]() ![]() ![]() ![]() ![]() 当一切都无可挽回地沦为实真,我的故事就要结束了。在玫瑰⾊的晨光里,我终于找到了我们的户口本,第一页上写着她的名字,在另一栏上写着:户主。我的名字在第二页上,另一栏上写着:户主之夫。我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但现在不敢说;恐怕她会跳到我⾝上来,叫道:连我的名字你都知道了!这怎么得了啊!现在不是举行庆祝活动的适当时节,不过,我迟早会说的。 你已经看到这个故事是怎么结束的:我和过去的我融汇贯通,变成了一个人。⽩⾐女人和过去的女孩融汇贯通,变成了一个人,我又和她融汇贯通,这样就越变越少了。所谓实真,就是这样令人无可奈何的庸俗。 虽然记忆已经恢复,我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但我还想回到长安城里──这已经成为一种积习。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对我来说,这个世界在长安城里。我最终走进了自己的屋子──那座湖心的⽔榭,在四面微⽩的纸壁中间,黑沉沉的一片睁大红⾊的眼睛──火盆在屋子里散发着酸溜溜的炭味儿。而房外,则是一片沉重的涛声,这种声音带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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