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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叶小说网 > 架空小说 > 新汉  作者:左角龙 书号:17684  时间:2017/5/25  字数:3253 
上一章   第三十六章 配种与骡子    下一章 ( → )
  第二天一大早,却是项它与合传胡害一起,送来了几把刀剑。项它说自己⽗亲和张良等人都尚宿醉未起,就不来相送了,这几把刀剑,权当是昨⽇的好酒的回礼,⽇后有缘,自能相见云云。

  刘常満知道,张良几人这是避祸隐居,所以不愿过多露面,甚至连居住的地方也不让自己知道,还是存有戒心的。因此也没说什么,不过最后还是取了两块金子塞给合传胡害,以作购买刀剑的费用。

  想想也是,以张良之智勇,能和自己把酒言,已经是不小的机缘了,想把他那样的人收到手下,恐怕还真得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由合适的人比如自己老爹出马,才能做到这种事情,自己怕是机缘本事都够不上了。

  “公子,我想起来了,那个合传胡害!”走在回彭城的路上,韩信突然说道。

  “喔?”刘常満有些疑惑。

  “那个合传胡害,怕不就是在博浪沙击秦王的力士!”韩信说。

  “公子记不记得,那合传胡害走起路来,右腿稍稍有些跛,也从不见他露出左臂,恐怕是在击秦王时为弩箭所伤。合传这个姓氏,只有辽东才有,韩良击秦之时,力士是由沧海君提供的,沧海国就在辽东,隔着东胡和燕地相望。还有他左袒⾐袖,也是辽东风俗。”韩信一下子分析了一大堆。

  “喔,这么说来,这个合传胡害还真有可能就是那个力士。如今看来,他不说话,也是怕露出辽东口音,被人注意到了。”刘常満说。

  “公子说得不错。只可惜了这么一个力士,竟然成了残废,只能打铁为生了。”韩信叹道。

  “不过他打造的刀剑真是不错!”丁义‮奋兴‬的把剑菗出来,在空中刺了几刺道。

  这么说来,看起来东胡人善于冶铁的是真的,沧海国刘常満知道,就在东胡和大海之间,也就是朝鲜半岛附近,距离东胡极近,是东胡的属国。没理由冶铁这么重要的事情,附属国会的,东胡国反而不会。

  韩信的“祖传宝剑”当然也换成了一把真正的锋利的锻铁宝剑,一行人回到马场时,这几把罕见的精铁武器,昅引了不少庄客羡慕的目光。

  人人都知道马场的实际缔造者,乃是吕大公子的外甥刘常満小公子,因此刘常満在马场里说的话,效力等同吕泽,比吕释之还管用。

  虽说这次去淮,吕泽带走了十几匹马前去售卖,不过马场里依然有将近二百匹好马,所以傅宽、张遇等人都留在马场,由吕释之坐旌,负责照顾马场。不过庄子里事情也多,吕释之又是个坐不住的,因此吕泽不在时,马场的实际负责者就是傅宽,那二十个楼烦人也在丁复的劝说下留了下来,倒是增加了不少好手。

  刘常満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看傅宽那里配种的事情弄得怎么样了。

  现在是始皇帝三十六年腊月,离始皇帝驾崩越来越近了。刘常満算了算,马场里如今的马匹,距离目标六百匹还远得很,而且暂时还没有理由不让吕泽售卖,所以把种马与草马配种就成了头等大事。

  所谓草马,就是中原本地产的马。而北方草原上产的马称为口马,个头⾼大,⾜有一米五以上,西域出产的马称为大宛马,⾝⾼更是可达一米六,而且都骨架強壮,耐力持久,适合骑乘;草马则个头偏矮,一般只有一米三多点,骨架细弱,耐力不⾜,不适合作为军马使用。

  因此上中原地区,长期以来都会选用良种口马、大宛马种公,来为本地草马配种,以求改良马种,吕氏马场着手这项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但仔细询问了配种情况以后,刘常満却弄了个透心凉。

  要说起来,配种工作进行的十分顺利。傅宽尽力收购了五十余头⺟草马,丁礼更是将沛县附近养⺟草马的人家都告知了一遍,让他们等⺟马发情后牵到吕家庄子上配种,产出马驹后只要符合要求,由吕家一体收购。

  目前已经有十余匹⺟马发情怀崽,这样算下来,等到来年秋天,至少能再增加一百余匹马驹,而且成本比起前往草原换马来说,要低得多,也尽够在淮售卖的了。

  可问过马匹的生长周期后,刘常満发现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马匹是要三岁才能骑乘的!也就是说,就算一切顺利,通过配种获得的马驹子,也得等到秦始皇帝死后两三年才能骑乘。可等到那个时候,恐怕只有天才知道沛县这块地方属于谁,这马场又属于谁了。

  这等于说,通过配种获得马匹的路,是行不通的,刘常満恍然明⽩了这个问题。

  看样子来年舂天再去北边的话,得多贩点马匹回来才是,刘常満想。

  “公子!”正在马栏边沉思的刘常満,被一脸‮奋兴‬跑过来的公冶千和丁义吓了一跳。“你看,你看!”

  刘常満抬眼看去,原来,这公冶千的手心里,轻轻的捧了两只小鸟。小鸟估计刚出蛋壳还不到十天,嘴角尚留着⻩⾊的绒⽑,刘常満却看不出来是什么鸟。

  见刘常満疑惑,公冶千连忙解释道:“公子,这是一对岩鹰的雏鸟,我和丁义费了极大的劲,才将老鸟杀,从窝里把它们捉了出来。冬天孵出的岩鹰极其罕见,但养大之后,却也厉害非常,能够凌空抓起一头羊来!”

  见公冶千⾼兴的样子,刘常満突然想起一事来:“公冶,你擅长养鸟,不知道有一种鸟你可听说过没有?就是鸽子。”

  “公子说的,可是那种和斑鸠差不多的鸟儿么?这种鸟儿⽳也石壁上,常见得很。不过这种鸟头颅不大,个头又小,羽⽑也不好看,既不象鹰隼能搏狐兔,又不象八哥能懂人言,所以养来没什么用处。不过听说其⾁鲜美,公子可是想弄上几只烤来下酒?”

  刘常満有些哭笑不得,原来这时候养鸟看的是它能用来打围猎,逗乐游玩的。“先不说它的用处,我问你,就这种鸟,你能多长时间养了?”刘常満问道。

  “这种鸟好驯得很,三个月就能驯一大窝,⽇后任其繁殖就是了。”公冶千很有把握的说道。

  “那好,我就给你半年时间,给我训出一百只来!”刘常満说道。

  “一点问题也没有,公子!”这是刘常満收公冶千⼊门下后,第一次布置任务给他,公冶千很是⾼兴,拍着脯答应了。

  是的,这个时代,通讯方式极端落后,倘若能有一群驯养好的信鸽,那传递信息的速度,不知道要快了多少。

  “对了,把那有夜眼的鸟儿也抓几只,以后好夜间放哨用!需要什么东西直接和傅宽说就是了。”刘常満想了想,又吩咐公冶长道。

  “好的公子!”公冶长答应一声,捧着那两只小岩鹰走了。

  想了想无事可作,刘常満便晃到成延的作坊里去,成延正在那里按刘常満原来画出的图形,为刘常満打造家具。看了一会儿,刘常満突然发现一件事情,便问道:“成,你这些木头之间,为何都只用楔合,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比如说钉子。”

  “钉子?”成延有点惑。

  “就是这样的东西!”刘常満顺手拿起笔把钉子的样子画了出来。

  “倒是在书上看到过。不过公子,这钉子一物,需要军用匠作才能浇铸出来,民间所作,多半脆硬易断,没法用呀。”成延说道。

  “脆硬?”刘常満心里有些糊涂了,这铁打的钉子,怎么可能和脆硬扯上关系呢?仔细一问,这才明⽩过来,原来,大量生产钉子,那是需要通过浇铸的。但这个时代,能够浇铸的,还只有青铜,为防脆硬折断,青铜钉一般都又耝又大,本没法用在小巧的家具上。而专门打造铁钉太过耗时,一般铁匠都不愿意接这种活。

  喔,那铁是怎么冶炼出来的呢?刘常満心里有些糊涂,不过这些东西已经超出了他的知识范围,想了想,刘常満还是决定,等⽇后有机会,先搞清楚这个时代的铁器是怎么生产的,然后再看能不能想起来点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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