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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叶小说网 > 架空小说 > 家园  作者:酒徒 书号:15912  时间:2017/5/20  字数:3759 
上一章   第六章 锦瑟 (三 上)    下一章 ( → )
雪一直在下,没完没了。据侯君集所说这是因为冬天时整条大清河(注1)都被冻住的缘故。所以每当春天来临,水无法从地面走,不得不改道行经天上,然后变做雪花一路落下来。

  对于头顶上随风而奔的“大河”武士彟还是希望它走陆地。至少地面上的黄河不会让人感到这么,这么难受。三月里的雪给人的感觉已经不像冬天那般冷了,但比冬天的雪更会作践人。巴掌大的雪花只要粘在身上,眨眼间便化作一捧清水。如果是城里的富豪收去烧茶,这可是上好的材料。可惜大伙此行是前去打仗,而不是品茗诗。

  大军已经在雪地里走了两天了,前方至少还有一半的路要走。在武士彟听过的传说中,即便是以耐冻著称的项人也不敢在雪地里像这样不间断地行军。如果眼下带得还是先前的那支郡兵,武士彟敢保证此时已经有一半弟兄倒了下去。但目前二公子所部是两千新卒,虽然战斗力弱了些,耐力却着实强悍得很。

  “还要很远么?这鬼天气,连个太阳的影子都看不到!”在武士彟的身边,长孙无忌嘀嘀咕咕地抱怨。从一开始,他就不赞同这个长途奔袭的建议,但二公子世民被侯君集的“谗言”了心,作为最亲信的幕僚,长孙无忌只好无条件地服从命令。

  “照这个速度,恐怕还得走一整天。亏得君集谨慎,行前建议二公子带了双倍的战马!”武士彟右侧,刘弘基一边抹着脸上的雪水,一边回答。越往南行雪化得越快,脚下的地面已经开始发软,战马和骑手稍不谨慎就会被摔成泥母猪。好在士卒们都是在上长大,从小像胡儿一样用惯了坐骑,不至于摔倒后立刻失去重新爬上马鞍的勇气。

  “路远师疲,纵侥幸取胜,所得亦不足夸!”长孙无忌从鼻孔里哼了一句,否定了刘弘基对侯君集的赞赏。他特别不喜欢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野小子,比不喜欢武士彟还不喜欢。所以一时之间,看向武士彟的目光居然温和了许多,不再向原来那样处处挑剔。

  “越是这种天气,对手越想不到咱们会突然而来!”武士彟抬起头,笑呵呵地回了一句。说这样的话,他倒不是成心与长孙无忌作对。长孙无忌是文职,不懂的武略。而他和刘弘基二人此刻却对前面走在李世民身边的侯君集甚为佩服。虽然那个小子只凭着几句谏言,就从普通侍卫一步爬到了亲兵旅率的位置,升官升得令人羡慕。但对方肚子里有真本事,不由得武、刘二人不赞赏。

  关于舍弃贺兰山下那些小部落不予理睬,偏偏挑上距离鸣沙城最远,最强悍的曷萨那可汗的原因,侯君集当如是解释:第一,贺兰山下诸部或多或少都有突厥血统,新军不容易骗到他们。第二,诸部距离鸣沙城近,他们受到攻击,局外人很容易怀疑此事是新军所为,一旦被仇家当作把柄,会给唐公府惹祸上身。侯君集所说的第三条理由是最令武士彟佩服的一条,曷萨那可汗前年刚刚与吐谷浑人结了仇,李家军绕个***从西边突然杀过去,别人会以为是吐谷浑人干的,不会怀疑到数百里外的李家军头上。此外,这次劫掠驱赶汉人的行为是曷萨那可汗带的头,让他遭到报应,别的部落也会有所收敛。

  此子乃是上将之才,私下里,武士彟和人这样评价侯君集。但他现在更佩服的是李世民。这个只有十七岁的二公子仅仅用了一句“有生之年,我希望看到你能堂堂正正地带兵回来洗雪此仇!”就令萎靡不振的侯君集彻底胎换骨。同样,这位唐公府二公子以一句:“我将带你们报仇,从现在开始!”发了三千士卒的锐气。行前为了争夺出征和留守的名额,弟兄们差点没自己打起来。这对平素死气沉沉的李家军而言,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不过那小子画得一手好画!”见刘弘基和武士彟都不肯回应自己,长孙无忌只好暂时放弃对侯君集的挑刺,转而认可对方身上的一些可有可无的优点。侯君集的字写得不错,画画也很见功底,眼下李家军的战旗上,就画着由他执笔,仿照突厥人风格所画的一个标记。不过,青黑色的旗面上画得不是外部族常用的各式狼头,而是一只雪白的狼,背后生着两个翅膀。

  “飞狼军!”在军旗画好的刹那,李世民口命名。后来在众人一致反对之下,这支全身穿着黑色铠甲,打着黑色战旗的队伍改名叫做了飞虎军。虽然他们的旗帜是一匹在夜空中振翅翱翔的苍狼。

  他们像觅食的狼一样在雪夜里疾行,从天而降的的大雪迅速融化,淹没这支队伍留在身后的痕迹。在一个叫做金沙湾的地方,侯君集带着队伍走过尚出于冰冻状态的河面“大伙分散开,放缓脚步慢慢走,不要惊动水底的河神!”他低声命令。这支军队的将领中比姓侯的对上的地形更熟悉,所以谁也提不出反对意见。

  在李世民的带领下,所有人依照命令而行。虽然有时候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失了方向,因为所有景几乎总在重复。例如,本来在鸣沙城对面的长城突然出现在了冰河与大漠之间,布雪花的城墙与河岸近在咫尺。

  城墙上没有守军,近两年国库益吃紧,朝中大佬们已经将西北长城上的守军全部裁撤掉了。他们这么做的理由是突厥人是大隋的好兄弟,不可能贸然翻脸。当然,偶尔越境劫掠的行为是免不了嘀!野蛮人么,自然有理由不完全遵守两国之间的盟约。可他们伤害的都是边上的草民啊,牺牲几个平头百姓换取国家安宁,大佬们认为这点牺牲划算得很。

  高高在上者眼里,草民们唯一的权力就是做出牺牲,几千年前如此,几千年后想必也如此。但飞虎军打破了这个惯例,他们试图报复。冒着风雪从破损处穿过城墙,进入沙漠。然后沿着大漠匆匆而行,脚步坚定。

  当人们再度从大漠走出时,雪突然变小,风突然变大。落在铠甲上的雪花不再融化,而是像胶一样粘在了铠甲和战马的皮上。小半个时辰后,所有人身上的黑衣就变成了白甲,下坐骑的棕也一竖了起来,宛若银丝。“如果这小子图谋不轨!”武士彟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得直打哆嗦,如果侯君集是仇家派来的人,无需带大伙走入埋伏圈,只要他继续坚持在雪地兜几天,所有人就都活活冻死。

  但李世民相信侯君集,就像相信他自己的眼睛一样相信。每当有人对侯君集的建议提出置疑的时候,这位从未受过如此辛苦,已经累得需要人扶着才能在马上坐直身体的李家二公子总是坚定地站在侯君集一边。

  “君集带大伙这样走,自然有这样走的道理。弟兄们与胡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只要他们能坚持,咱们这些为将的就不能让他们失望!”对着狐疑的心腹,李世民如是讲。青紫的嘴上下颤抖,却骄傲地扬着整个脖颈。

  安抚完了从弘化郡里带来的心腹,他又骑着马,在自家队伍的侧翼一溜小跑,每跑开百余步,便停下来大声喝问一句:“弟兄们,你们怕累么?”

  “不怕!”事先只被告知即将被带领前去找牧人部落麻烦,却不知道最终目的地在哪里的士卒们齐声回答。他们接受训练的时间没有当年的护粮军一半长,但此刻表情出来的气势却丝毫不比前辈们差。但这是一种不同的气势,护粮军身上带的是一伙年青人的朝气和锐气,飞虎军此刻身上带的是迫人的杀气。

  “朝廷不准咱们擅启战端,所以我带着大伙偷偷摸摸去报复!如果此行失败,没有人会承认这次行动,现在,你们后悔么?”李世民缓了口气,继续向大伙追问。

  “报仇!”人群中响起稀稀落落的回应。更多的弟兄则从间拔出了挂了一层霜的刀,以无声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愿望。

  “但总有一天,我会带着你们回来,堂堂正正地夺回大伙失去的一切!”受到弟兄们情绪的感染,李世民突然从间拔出刀,直指青黑色的苍穹。

  所有人突然闭上的嘴巴,因为他们听到了自己最想听到的承诺。眼前的小李将军嘴上刚刚长出胡须,却没有人想置疑他的承诺。忽然间,侯君集高举着佩刀,大声回应了一个杀字。紧接着,天崩地裂的喊杀声响撤旷野。

  “杀,杀,杀!”两千多名弟兄们举着横刀,大声疾呼。这一刻,他们每个人的脸上不再是死气沉沉,而是燃烧着生命的希望。

  “杀!堂堂正正地杀回来!”武士彟跟着众人狂呼。刹那间,他决定把自己的未来完全押在李世民身上。对方虽然不是李家的第一继承人,但跟着这样一个主公,这辈子定然会活得极其精彩。

  仿佛听到了众人喊声,灰沉沉的天空突然裂开了一道。万丈阳光就从云下来,照亮每个人的眼睛。

  阳光使得武士彟多少分辩出一些自己所处的方位,黄河在东南,大漠在西北,不远处有一段残破的长城,这是腾兰瀚海(注2)的边缘!他完全看出来了,此处在地图上位于武威郡境内,沿着不远处的黄河西岸一直走下去,只要半天时间,就可到达乌兰集对面。

  黄河还没解冻,从冰面上杀过去,没有人会知道他们是谁,来自何方。

  欢呼声中,武士彟看到李世民将刀尖指向了远处的冰河。飞腾的苍狼顺着刀尖所指,骄傲地展开了翅膀。

  这支队伍叫飞虎军,在隋末那个纷的年代,曾经是上诸部的恶梦。多年之后,有人根据他们身上的铠甲,给了他们一个更文雅的名字,玄甲骑。

  注1:大清河,黄河上段的称呼。古时黄河水在此段还没有完全变黄,所以当地人称之为大清河。

  注2:腾格里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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