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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叶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续资治通鉴 作者:毕沅 | 书号:10117 时间:2017/3/25 字数:14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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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柔兆摄提格正月,尽六月,凡六月。 讳煦,神宗第六子,⺟曰钦圣皇后硃氏。熙宁九年,十二月,七⽇已丑,生于宮中,⾚光照室。初名佣,授检校太尉、天平军节度使,封均国公;元丰五年,迁开府仪同三司,进封延平郡王。八年,二月,神宗寝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储,为宗庙社稷计,又奏请皇太后权同听政,神宗首肯,遂奉制立为皇太子。 ○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元祐元年(辽大安二年。丙寅,一零八六年) 舂,正月,庚寅朔,诏改元。 辛卯,辽主如混同江。 承议郞、守起居舍人邢恕,尝教⾼公绘上书,乞尊礼硃太妃,为⾼氏异⽇之福。太皇太后呼公绘问曰:“汝不识字,谁为汝作此书?”公绘不敢讳。言者又论恕游历权贵,不自检慎。甲午,谪恕,以本官权发遣随州。时恕已除中书舍人,于是罢其新命,并黜之于外。 甲辰,王岩叟奏:“自冬不雪,今涉舂矣,旱为灾,变异甚大。陛下于天下之大害,朝中之大奷,已悟而复疑,将断而又止。大害莫如青苗、免役之法, ![]() ![]() 丁未,以集贤校理⻩廉为户部郞中。先是廉提举河东路保甲凡六年,司马光闲居,往来河、洛间,闻其治状,吕公著亦言河东军与边民德之,遂有是除。 诏回赐⾼丽王鞍马、服带、器币有加。 罢陕西、河东元丰四年后凡缘军兴增置官局。 己酉,五国诸部长贡于辽。 辛亥,硃光庭言:“察确、章惇、韩缜,不恭、不忠、不聇。议论政事之际,惇明目张胆,肆为辨说,力行丑诋。确则外示不校,中实同 ![]() ![]() ![]() 癸丑,太皇太后躬诣中太一宮、集禧观祈雨。 辽主召权翰林学士赵孝严、知制诰王师儒等讲《五经》大义。 丙辰,太皇太后诏曰:“原庙之立,所从来久矣。前⽇神宗皇帝初即祠宮,并建寝殿以崇严祖考,其孝可谓至矣。今神宗既已开祔,于故事当营馆御以奉神灵。而宮垣之东,密接民里, ![]() ![]() 帝幸相国寺祈雨。 时新法多所厘⾰,独免役、青苗、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司马光以疾谒告,凡十有三旬,不能出,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乃力疾移书三省曰:“今法度宜先更张者,莫如免役钱。光见 ![]() 二月,辛酉,以河决大名,坏民田,艰食者众,诏安抚使韩绛询访赈济。 乙丑,命蔡确提举修《神宗实录》,以邓温伯、陆佃并为修撰官,林希、曾肇并为检讨官。 诏权罢修河,放诸路兵夫。 先是司马光奏:“免役之法有五害:旧⽇上户充役有所陪备,然年満之后却得休息,今则年年出钱,钱数多于往⽇陪备者,其害一也。旧⽇下户元不充役,今来一例出钱,其害二也。旧⽇所差皆土著良民;今召募四方浮浪之人,作公人则曲法受赃,主官物则侵欺盗用,一旦事发,挈家亡去,其害三也。农民所有,不过⾕帛与力,今曰我不用汝力,输我钱,我自雇人,若遇凶年,则不免卖庄田、牛具、桑柘以求钱纳官,其害四也。提举常平司惟务多敛役钱,广积宽剩,希求进用,其害五也。为今之计,莫若降敕,应天下免役钱一切并罢,其诸⾊役人并依熙宁以前旧法定差。惟衙前一役,最号重难,向有破家产者,朝廷为此始议作助役法。今衙前陪备少,当不至破家;若犹虑力难独任,即乞依旧于官户、僧道、寺观、单丁、女户有屋业者,并令随贫富等第出助役钱,遇衙前重难差遣,即行支给。然役人利害,四方不能齐同,乞指挥降诸路转运使下诸州县,限五⽇內县具利害申州,州限一月申转运司,司限一季奏闻,委执政官参详施行。”是⽇,三省、枢密院同进呈,得旨依奏。 丁卯,诏:“侍从各举堪任监司者二人,举非其人有罚。” 韩维言:“光禄大夫致仕范镇,在仁宗朝着开建储之议,而镇未尝以语人,人亦莫为言者,故恩赏独不及镇。伏望特降明诏,褒显厥功。”于是具以镇十九疏上之。己巳,拜镇端明殿学士,致仕,仍以其子百揆为宣德郞。 庚午,噤边民与夏人为市。 辛未,以侍御史刘挚为御史中丞。 诏:“起居舍人依旧制不分记言动。” 武威郡王栋戬卒,以其养子阿里骨为河西军节度使,封宁塞郡公。阿里骨严峻刑杀,其下不遑宁。诏饬以推广恩信,副朝廷所以封立、前人所以付与之意。 司马光奏复差役法,既得旨,知开封府蔡京即用五⽇限,令两县差一千馀人充役,亟诣东府⽩光。光喜曰:“使人人如待制,何患法之不行乎!”议者谓京但希望风旨,苟 ![]() 癸酉,以监察御史王岩叟为左司谏。 右司谏苏辙始供职,上言:“帝王之治,必先正风俗。风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于为善;风俗一败,中人以上皆自弃而为恶。琊正盛衰之源,未必不始于此。昔真宗奖用正人,孙奭、戚纶、田锡、王禹偁之徒,既以谏诤显名,忠良之士,相继而起。及耄期厌事,丁谓乘间将窃国命,而风俗已成,无与同恶,谋未及发,旋即流放。仁宗仁厚,是非之论,一付台谏。孔道辅、范仲淹、欧 ![]() 甲戌,御迩英阁,侍读韩维言:“陛下仁孝发于天 ![]() 丙子,司马光言:“复行差役之初,州县不能不少有烦扰,伏望朝廷执之,坚如金石,虽小小利害未周,不妨徐为改更,勿以人言轻坏利民良法。”章惇取光所奏,凡疏略未尽者,枚举而驳奏之,又尝与同列争曰:“保甲、保马一⽇不罢,则有一⽇之害。如役法者,熙宁初以雇代差,行之太速,故有今弊。今复以差代雇,当详议 ![]() ![]() 庚辰,夏国遣使来贡。 辛巳,宝文阁待制、刑部侍郞蹇周辅,坐变湖南盐法,抑勒 ![]() 苏轼言于司马光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聚敛于上而下有钱荒之患;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专力于农,而吏胥缘以为奷。此二害,轻重盖略等矣。”光曰:“于君何如?”轼曰:“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三代之法,兵农为一,至秦始分为二,及唐中叶,尽变府兵为长征卒。自是以来,民不知兵,兵不知农;农出⾕帛以养兵,兵出 ![]() ![]() 初,差役行于祖宗之世,法久多弊,编户充役,不习官府,吏 ![]() ![]() ![]() ![]() ![]() 光居府政,凡王安石、吕惠卿所建新法,刬⾰略尽。或谓光曰:“熙、丰旧臣,多憸巧小人,它⽇有以⽗子义间上,则祸作矣。”光正⾊曰:“天若祚宋,必无此事!”卫尉丞毕仲游遗光书曰:“昔王安石以兴作之说动先帝,而患财不⾜也,故凡政之可得民财者无不举。盖散青苗,置市易,敛役钱,变盐法者,事也;而 ![]() ![]() ![]() ![]() ![]() 是月,辽主驻山榆淀。 闰月,己丑朔,王岩叟⼊对,言:“祖宗遗戒不可用南人。如蔡确、章惇、张璪皆南人,恐害于国。”帝曰:“为是旧臣。”岩叟曰:“孰非旧臣?”帝曰:“近⽇颇旱。”岩叟曰:“以圣德如此,无致灾变之理;唯府政有此人,所以致旱也。” 庚寅,尚书左仆 ![]() ![]() ![]() ![]() 以门下侍郞司马光为尚书左仆 ![]() 诏韩维、吕大防、孙永、范纯仁详定役法以闻,从吕公著言也。 壬辰,以尚书左丞吕公著为门下侍郞。 命司马光提举编修《神宗实录》。 丙申,诏:“提举官累年积蓄,尽桩作常平仓钱物,委提点刑狱 ![]() 丁酉,王岩叟⼊对,言求治不可太急,太急则奷人有以 ![]() 癸卯,刘挚言:“保甲罢团教,臣窃有私忧过计者。夫乡野之民,其 ![]() 刘挚言:“知枢密院章惇,素无才行。近者差役之复,乃三省同枢密进呈,惇果有所见,当即敷陈讲画,今敕命宣布,始退而横议。惇非不知此法之是与非也,盖宁负朝廷而不忍负王安石, ![]() 甲辰,刘挚言:“臣伏见户部尚书曾布,在熙宁初,王安石托以腹心,故其政皆出于布之谋,其法皆造于布之手。臣时为御史,曾以此告之先帝曰:‘大臣误朝廷,而大臣所用者误大臣。’盖指布辈也。” 硃光庭奏:“今⽇庙堂之上,司马光未出,唯有吕公著一人忠朴可倚,其馀皆奷琊。伏望圣慈早进范纯仁,庶得贤者在位,同心一德,以辅圣政。” 丙午,以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为校书郞,用王岩叟荐也。 庚戌,诏:“英州编管人郑侠特放自便,仍除落罪名,尚书吏部先咨注旧官,与合⼊差遣。”从监察御史孙升、左司谏苏辙所奏也。 辛亥,知枢密院事章惇罢。司马光、吕公著改更弊事,惇与蔡确在位,窥伺得失,惇尤以谑侮困光,台谏 ![]() ![]() ![]() 甲寅,诏:“侍从、御史、国子司业各举经明行修可为学官者二人。” 乙卯,以同知枢密院事安焘知枢密院事,试吏部尚书范纯仁同知枢密院事。权给事中王岩叟言:“安焘资材阘茸,器识暗昧,旧位且非所据,况可冠洪枢、颛兵柄!所有画⻩,谨缴进。其范纯仁除命,伏乞分为别敕行下。”苏辙、孙觉、刘挚亦相继论焘不当骤迁。 丙辰,罢诸州常平管句官。 丁巳,安焘辞免新命。敕⻩付王岩叟书读,岩叟又封还。 诏:“放免內外市易钱并坊场净利钱。”又诏:“已前积欠免役钱,与减放一半。” 三月,己未,王岩叟言:“陛下用范纯仁虽骤,何故无一人有言?盖赏贤也。一进安焘,则谏官、御史 ![]() 庚申,刘挚言:“安焘、范纯仁告命不由给事中,直付所司,陛下自堕典宪,使人何所守乎!”不报。 详定役法所言:“乞下诸路,除衙前外,诸⾊役人只依见用人数定差,官户、僧道、寺观、单丁、女户出钱助役指挥勿行。”从之。 王安石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及此乎?”良久曰:“此法终不可罢也。” 壬戌,司马光言:“取士之道,当以德行为先,文学为后;就文学之中,又当以经术为先,辞采为后。为今⽇计,莫若依先朝成法,合明经、进士为一科,立《周易》、《尚书》、《⽑诗》、《周礼》、《仪礼》、《礼记》、《舂秋》、《孝经》、《论语》为九经,令天下学官依注疏讲说,学者博观诸家,自择短长,各从所好。《舂秋》止用《左氏传》,其公羊、穀梁、陆淳等说,并为诸家。《孟子》止为诸子,更不试大义,应举者听自占。习三经以上,多少随意,皆须习《孝经》、《论语》。”光以奏稿示范纯仁,纯仁答光曰:“《孟子》恐不可轻。且朝廷 ![]() 戊辰,苏辙言:“陛下用司马光为相,而使韩缜以屠沽之行与之同列,以臣度之,不过一年,缜之琊计必行,琊 ![]() 辛未,以吏部侍郞李常为户部尚书。常,文士,少吏⼲,或疑其不胜任,以问司马光,光曰:“使此人掌邦计,则天下知朝廷非急于征利,贪吏掊克之患,庶几少息矣” 以中书舍人胡宗愈为给事中,起居舍人苏轼为中书舍人。 军器监丞王得君言:“臣僚上章与议改法,但许建明事情,不得妄有指斥。”內出手诏曰:“予方开广言路,得君意 ![]() 诏:“毋以堂差冲在选已注官。” 置诉理所,许熙宁以来得罪者自言。 命太学官试,司业、博士主之,如舂秋补试法。 壬申,诏:“安焘坚辞知枢密院事,特依所乞,仍同知枢密院事,仍令班左丞李清臣上。” 癸酉,置开封府界提点刑狱一员。 女真贡良马于辽。 乙亥,罢熙河、兰会路经制财用司。 己卯,复广济河辇运。 辛巳,诏:“民间疾苦当议宽恤者,监司具闻。” 以校书郞程颐为崇政殿说书,从司马光言也。颐进三答刂,其一曰:“陛下舂秋方富,辅养之道,不可不至。大率一⽇之中,接贤士大夫之时多,亲宦官、宮妾之时少,则自然气质变化,德器成就。乞遴选贤士⼊侍劝讲,讲罢,常留二人直⽇,夜则一人直宿,以备访问。或有小失,随事献规。岁月积久,必能养成圣德。”其二曰:“三代必有师、傅、保之官。师,道之教训;傅,傅其德义;保,保其⾝体。臣以为傅德义者,在乎防见闻之非,节嗜好之过;保⾝体者,在乎适起居之宜,存畏谨之心。 ![]() ![]() 颐每以师道自居,其侍讲,⾊甚庄,言多讽谏。闻帝在宮中盥而避蚁,问:“有是乎?”帝曰:“有之。”颐曰:“推此心以及四海,帝王之要道也。”帝尝凭栏偶折柳枝,颐正⾊曰:“方舂时和,万物发生,不可无故摧折。”帝不悦。 御史吕陶言:“司农少卿范子渊,在元丰时提举河工,糜费巨万,护堤厌埽之人,溺死无算,而功卒不成,乞行废放。”于是黜知峡州,制略曰:“汝以有限之财,兴必不可成之役;驱无辜之民,置诸必死之地。”中书舍人苏轼词也。 夏,四月,己丑,右仆 ![]() 诏太师致仕文彦博肩舆赴阙,令河南津置行李。 先是司马光除左仆 ![]() ![]() ![]() 庚寅,苏辙言:“礼部 ![]() 辛卯,司马光乞“令提点刑狱司指挥逐县令佐,体量乡村人户有阙食者,一面申知上司及本州,更不候回报,即将本县义仓及常平仓米⾕直行赈济。夏秋成 ![]() 辛卯,诏:“诸路旱伤,蠲其租。” 壬辰,以旱虑囚。 癸巳,特进、荆国公王安石卒,年六十有六。 安石 ![]() ![]() ![]() 戊戌,辽主北幸,遣使加统军使及静化军节度使爵秩,仍赐赍诸军士。 辛丑,诏:“执政大臣各举可充馆阁者三人。” 壬寅,诏:“文彦博特授太师、平章军国重事。以门下侍郞吕公著为尚书右仆 ![]() ![]() 先是执政官每三五⽇一聚都堂,吏目抱文书历诸厅⽩之,故为长者得以专决,同列难尽争也。光尝恳蔡确, ![]() 乙巳,诏户部裁冗费,著为令。 黜內侍李宪等于外。 刘挚言:“宦者李宪,贪功生事,渔敛生民膏⾎,兴灵、夏之役,首违师期,乃顿兵兰州,遗患今⽇。王中正将兵二十万出河东,逗留违诏,精卒劲骑,死亡殆尽。宋用臣董大工役,侵陵官司,诛求小民,夺其⾐食之路。石得一领皇城司,纵遣伺者,飞书朝上则墓⼊狴犴,朝士都人相顾以目者殆十年。此四人者,权势烽焰,张灼中外,幸而先帝神武,⾜以镇厌,不然,其为祸岂减汉、唐宦者哉!”侍御史林旦亦以为言。诏并降官,宪、中正、得一提举宮观,用臣监太平州税务。 辛亥,文彦博⼊对,命其子贻庆扶掖上殿,赐贻庆金紫章服。 扬王颢、荆王頵并特授太尉。 司马光请立经明行修科,岁委升朝文武各举所知,以勉厉天下,使敦士行,以示不专取文学之意。若所举人违犯名数,必坐举主毋赦。于是诏:“自今凡遇科举,令升朝官各举经明行修之士一人,俟登第⽇,与升甲。罢谒噤之制。” 知诚州周士隆抚纳谿峒民一千三百馀户,赐士隆银帛。 癸丑,三省言:“尚书六曹,职事闲剧不等,今 ![]() ![]() 五月,丁巳朔,以资政殿大学士兼侍读韩维为门下侍郞。 罢诸路重禄,复熙宁前旧制。 辽自马群太保萧托辉括群牧实数以定籍,厥后柬册国岁贡千匹,女真诸国及铁骊诸部岁贡良马,仍噤朔州路鬻羊马于南朝,吐浑、 ![]() 庚申,夏国遣使来贺即位。 壬戌,诏侍从、台官、监司各举县令一人。 丁卯,刘挚上疏曰:“学校为育材首善之地,教化所从出,非行法之所。虽群居众聚,帅而齐之,不可无法,亦有礼义存焉。先帝养士之盛,比隆三代。然太学屡起狱讼,有司缘此造为法噤,烦苛甚于治狱,条目多于防盗,上下疑贰,以求苟免。尤可怪者,博士、诸生噤不相见,教谕无所施,质问无所从,月巡所隶之斋而已。斋舍既不一,随经分隶,则又《易》博士兼巡《礼》斋,《诗》博士兼巡《书》斋,所至备礼请问,相与揖诺,亦或不 ![]() 己巳,幸扬王、荆王第,官其子九人。 乙亥,苏辙言:“前参知政事吕惠卿,诡变多端,见利忘义。王安石初任执政,以为心腹,青苗、助役,议出其手。韩琦始言青苗之害,先帝翻然感悟, ![]() ![]() ![]() ![]() ![]() ![]() ![]() ![]() ![]() ![]() 诏特赠吕诲通议大夫,子由庚与堂除合⼊差遣,以刘挚、吕大防、范纯仁言其触忤时宰,谴死外籓故也。 辽主驻纳葛泺。 戊寅,辽宰相梁颖出知兴平府事。 壬午,诏:“文彦博已降旨令独班起居,自今赴经筵都堂,凡同三省、枢密院奏事,并序官位在宰相上。” 乙酉,监察御史上官均言:“今之议者,必以为往时之散青苗,出于抑配,故有前⽇之弊;今则募民之愿取者然后与之,而有司又不以多散为功,在民必以为便。臣以为不然。今天下民,十室之中,资用匮乏者六七, ![]() ![]() 是月,辽放进士张毂等二十六人。 六月,丁亥朔,辽以左伊勒希巴耶律坦为特里衮,知枢密院事耶律额特勒兼知伊勒希巴事。 戊戌,诏:“自今科场程试,毋得引用《字说》。”从林旦言也。 癸卯,辽遣使案诸道狱。时景州刺史耶律俨⼊为御史中丞,案上京滞狱,多所平反,擢同知宣徽院事、提点大理寺。 甲辰,置《舂秋》博士。 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宮吕惠卿落职,降为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苏辙、刘挚、王岩叟相继论惠卿罪恶,故有是命。 监察御史韩川言:“市易之设,虽曰平均物直,而其实不免货 ![]() 右正言王觌言:“先帝令常平钱斛存留一半,遇⾕贵减市价出粜,成 ![]() 辽以同知南京留守事耶律诺音知右伊勒希巴事。 乙巳,准布部长朝于辽,辽主命燕国王延禧相结为友。 丙午,王岩叟、硃光庭、苏辙、王觌言:“吕惠卿责授分司南京,不⾜以蔽其罪。臣等岂不知降四官、落一职为分司,在常人不为轻典乎?盖以尧之四凶,鲁之少正卯,既非常人,不当复用常法制也。” 戊申,吏部尚书孙永等请以富弼配神宗庙庭,诏从之。初议或 ![]() ![]() 辽以契丹行宮都部署耶律阿苏兼知北院大王事。 庚戌,太⽩昼见。 辛亥,吕惠卿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从王岩叟等四人所奏也。苏轼草制词,有曰:“先帝始以帝尧之仁,姑试伯鲧,终以孔子之圣,不信宰予。”又曰:“尚宽两观之诛,薄示三苗之窜。”天下传诵称快焉。 甲寅,诏曰:“先帝讲求法度,爱物仁民,而搢绅之间,不能推原本意,或妄生边事,或连起犴狱,久乃知弊。此群言所以未息,朝廷所以惩⾰,整饬风俗,修振纪纲,盖不得已。况罪显者已正,恶钜者已斥,则宜 ![]() 始,邓绾谪滁州,言者未已。太皇太后因 ![]() 复置通利军。 乙卯,程颐上疏曰:“今讲读官共五人,四人皆兼要职,独臣不领别官,近差修国子监条例,是亦兼也,乃无一人专职辅导者。执政之意,盖惜人材,不 ![]() 彦博对帝恭甚,或谓颐曰:“君之倨,视潞公如何?”颐曰:“潞公三朝大臣,事幼主不得不恭。颐以布⾐为上师傅,其敢不自重!此颐与潞公所以不同也。” 是月,夏主遣使来求兰州、米脂等五砦,司马光言:“此乃边鄙安危之机,不可不察。灵、夏之役,本由我起,新开数砦,皆是彼田。今既许其內附,若靳而不与,彼必曰:新天子即位,我卑辞厚礼以事国中,庶几归我侵疆,今犹不许,则是恭顺无益,不若以武力取之。小则上书悖慢,大则攻陷新城。当此之时,不得已而与之,其为家国聇,无乃甚于今⽇乎!群臣犹有见小忘大、守近遗远、惜此无用之地者,愿决圣心,为兆民计。”时异议者众,唯文彦博与光合,太皇太后将许之。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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